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从你来到我身边的那一刻起,就注定了是一辈子by蓝翎栩翊 陆时晏沈念稚免费在线全文阅读

发表时间:2026-05-03 11:41:27

新生代网文写手“蓝翎栩翊”带着书名为《从你来到我身边的那一刻起,就注定了是一辈子》的短篇言情小说回归到大众视线。这本小说以其独特的背景设定和出色的剧情展开,吸引了众多读者的关注。”沈念稚瞬间清醒了,像一只受惊的小兔子一样弹了起来,脑袋差点撞上车顶——被陆时晏的手掌挡住了。“莽莽撞撞的。”陆时晏收回……

从你来到我身边的那一刻起,就注定了是一辈子
从你来到我身边的那一刻起,就注定了是一辈子
蓝翎栩翊/著 | 已完结 | 陆时晏沈念稚
更新时间:2026-05-03 11:41:27
但是大家都叫我念念!”“念念。”陆时晏重复了一遍这两个字。不知道为什么,这两个字从嘴里说出来的时候,他觉得喉咙里有点痒。“哥哥!”沈念稚又喊了一声,然后松开了他的腿,把怀里的毛绒兔子举到他面前,“给你!兔兔给你!你喜欢我吗?”七岁的陆时晏看着面前这只被口水蹭湿了一块的毛绒兔子,沉默了三秒。然后他伸手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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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从你来到我身边的那一刻起,就注定了是一辈子》精选

第一章接机七月的北京热得像一口蒸笼。首都国际机场T3航站楼的国际到达厅外,

一辆哑光黑色的迈巴赫S680静静停在贵宾通道旁,

车窗玻璃隔绝了外界所有的喧嚣与热浪。驾驶座上,司机老周把空调调到了二十二度,

第三次看向后视镜。后座上的年轻男人已经处理完了三封邮件、两通电话,

此刻正翻着一份薄薄的文件夹,里面只有寥寥几页纸——全是关于一个人的信息。

航班号、落地时间、座位号、行李转盘号。甚至还有一张照片。

照片上的女孩站在一座哥特式建筑前,穿着一件奶白色的羊绒大衣,长发被风吹得有些乱,

她正抬手去别耳边的碎发,露出半张白得近乎透明的小脸。眉眼弯弯的,

像是在对拍照的人笑。很乖。很软。像一颗裹着糖霜的棉花糖。

陆时晏盯着那张照片看了大约三秒钟,然后面无表情地把文件夹合上,

丢到了一旁的空座位上。他抬手松了松领带,露出喉结下方一小截冷白的皮肤。“几点了。

”他的声音很低,像是砂纸打磨过大提琴的弦,带着一种漫不经心的冷感。

老周立刻回答:“陆总,三点四十。沈**的航班三点二十就落地了,

这会儿应该已经在过海关了。”陆时晏没说话。他侧过头,

隔着车窗看向到达大厅的出口方向,玻璃上映出他的侧脸——轮廓线条极其锐利,眉骨高耸,

鼻梁挺直,下颌线像是用刀裁出来的。明明是一张足够让任何女人心跳加速的脸,

偏偏常年挂着一副“生人勿近”的表情,像是全世界都欠了他八百万。

京圈商报的记者们给他起了个外号,叫“冰雕”。不是说他长得像冰雕,而是说他站在那里,

就像一尊精雕细刻却没有温度的冰雕——好看,但冻人。二十六岁的陆时晏,

陆氏集团最年轻的掌舵人,福布斯榜单上排名前十的存在。据说他十八岁接手陆氏时,

公司账面资金链差点断裂,他用三年时间把陆氏从泥潭里拽了出来,

又用五年时间把它送进了千亿俱乐部。商场上,他是出了名的狠角色。谈判桌上寸步不让,

并购案里杀伐果断,据说某次董事会上,

他只用三句话就让一个跟了陆家二十年的老臣主动递交了辞呈。这样的人,

浑身上下每一个毛孔都写着“冷漠”和“理智”。所以没有人知道——陆时晏的手机里,

有一个单独的相册,相册名叫“念念”。里面存了两千三百一十七张照片。全是同一个人。

从她扎着羊角辫、缺了门牙还咧着嘴笑的幼儿园毕业照,

到她穿着校服、扎着马尾、在操场上跑八百米时被汗水糊了一脸的狼狈抓拍,

再到她站在埃菲尔铁塔前比着剪刀手、围巾裹到下巴的游客照……两千三百一十七张。

一张都没删过。到达大厅的自动门开了又合,合了又开,吐出一波又一波拖着行李箱的旅客。

陆时晏的视线始终落在那扇门上,表情没有任何变化,但老周注意到,

他的右手食指在膝盖上轻轻敲了两下。这个动作老周太熟了。陆总在等。

等一个对他来说很重要的人。上一次看到他这个动作,

是五年前陆氏竞标城南那块地王的时候,开标前十分钟。“陆总,

要不要我进去看看——”老周试探性地问。“不用。”陆时晏的语气淡得像一杯白水。

又过了大约七分钟。自动门再次打开,一个纤细的身影从里面走了出来。

她穿着一件雾蓝色的薄针织开衫,里面是白色的吊带裙,裙摆刚刚过膝,

露出一截纤细白皙的小腿。脚上踩着一双白色的帆布鞋,鞋带松松垮垮的,

像是随便系了一下就没再管过。她推着一辆行李车,

车上摞了一个二十八寸的行李箱、一个二十寸的登机箱,还有一个鼓鼓囊囊的旅行袋,

袋子的拉链没有完全拉好,露出一角毛绒玩具的耳朵。她看起来像是把整个家都搬回来了。

女孩的个子不算高,大概一米六出头,站在行李车后面,被那些大箱子衬得格外娇小。

她的头发是天然的深棕色,微卷,松松地披在肩上,刘海被汗打湿了一点,贴在额头上。

她的脸很小,巴掌大,五官是那种很典型的江南水乡式的柔美——杏眼,翘鼻,嘴唇薄薄的,

自带一点天然的粉色。皮肤白得不像话,在航站楼的日光灯下几乎反光,像是上好的羊脂玉。

但此刻这张小脸上满是一种晕头转向的茫然。她站在到达大厅门口,左看看,右看看,

像是在寻找什么人。然后她从口袋里摸出手机,低头戳了几下,似乎在发消息。

几乎是同一秒钟,陆时晏放在后座上的手机震了一下。他拿起来,屏幕亮着,

微信消息来自一个备注为“念念”的对话框——【念念:哥哥,我到了。你在哪呀?

我看不见你(。•́︿•̀。)】最后那个颜文字表情,和五年前她发给他的一模一样。

陆时晏盯着屏幕看了两秒。然后他推开车门,长腿一迈,整个人从车里站了起来。

七月的阳光兜头浇下来,他穿着一件深灰色的定制西装,内搭黑色的衬衫,没有打领带,

领口微微敞开一粒扣子。一米八七的身高,宽肩窄腰,站在那里像一把被收入鞘中的刀。

他大步朝到达大厅门口走去。步伐很快,但节奏不乱,

皮鞋踩在地面上发出沉稳的、有规律的声响。老周在车里看着,忍不住摇了摇头,

嘴里嘀咕了一句:“还说不用进去接……”沈念稚站在到达大厅门口,

正在和自己的手机较劲。她刚下飞机,国内手机卡的流量包还没完全激活,

微信消息一直在转圈圈,她不知道陆时晏有没有收到她的消息,

也不知道他是不是已经在路上了。她有点紧张。五年了。她十七岁出国,现在二十二岁,

整整五年。这五年里,她只在视频通话里见过陆时晏——每周一次,雷打不动,

每次都是他打过来的。时间固定在周六晚上八点,伦敦时间中午十二点。

五年里从未缺席过一次,哪怕他出差在国外,哪怕时差混乱,他都会准时出现在屏幕那头。

每次视频,他都是那副样子——西装革履,坐姿端正,表情淡淡的,问她功课怎么样,

钱够不够花,有没有生病,伦敦冷不冷。像在开一个例行会议。但每次挂电话之前,

他都会说同一句话。“有事就找我。不管什么时候。”沈念稚把这句话听了二百六十遍。

每一遍都觉得心里暖烘烘的,像冬天里抱着一只热水袋。她和陆时晏的关系,

说起来有些复杂。陆家和沈家是世交,两家老爷子当年是一起扛过枪的交情。

沈念稚的父亲沈怀远和陆时晏的父亲陆伯衡,从小穿一条裤子长大,后来一个从商,

一个从政,各自成家立业,关系却一直没断过。沈念稚三岁那年,

她的母亲在一场车祸中去世了。沈怀远一个大男人,又要忙工作又要带孩子,手忙脚乱的,

索性把女儿送到了陆家,托陆伯衡的妻子周芸帮忙照看。那一年,陆时晏七岁。

他第一次见到沈念稚,是在陆家别墅的客厅里。三岁的小姑娘穿着一件粉色的连衣裙,

头发被扎成了两个小揪揪,站在客厅中央,抱着一个比她脑袋还大的毛绒兔子,

大眼睛里蓄满了泪水,嘴巴瘪着,一副随时要哭出来的样子。陆时晏站在楼梯上,

低头看着她。七岁的陆时晏已经是个小大人的模样了,长得好看,性格却冷,不爱说话,

也不爱跟同龄人玩。学校里的小朋友都怕他,因为他从来不笑,看人的时候眼神冷冷的,

像一只独来独往的小狼崽。他看了沈念稚一眼,转身就要上楼。然后——“哥哥。

”一个软软糯糯的声音从身后传来,带着一点奶音,像是刚从蜜罐里捞出来的。

陆时晏的脚步顿了一下。“哥哥!”那个声音又大了一点,然后他听到一阵急促的小脚步声,

啪嗒啪嗒的,像一只小鸭子跑过了地板。下一秒,他的腿被什么东西抱住了。他低头。

三岁的沈念稚不知道什么时候跑到了他身边,一只手还抱着那只巨大的毛绒兔子,

另一只手死死地搂住了他的小腿,仰着小脸看着他,眼泪还挂在睫毛上,但嘴巴已经不瘪了,

反而咧开了一个大大的、缺了一颗门牙的笑。“哥哥!”她重复了第三遍,

语气里满是笃定和欢喜,像是找到了什么失而复得的宝贝。陆时晏站在原地,

僵硬了大约五秒钟。然后他慢慢地蹲下来,和沈念稚平视。“你叫什么名字?”他问。

七岁的男孩子声音还没有变声,清清脆脆的,但语气已经很沉稳了。“念念!

”沈念稚毫不犹豫地回答,然后又纠正自己,“沈念稚!妈妈说,我叫沈念稚!

但是大家都叫我念念!”“念念。”陆时晏重复了一遍这两个字。不知道为什么,

这两个字从嘴里说出来的时候,他觉得喉咙里有点痒。“哥哥!”沈念稚又喊了一声,

然后松开了他的腿,把怀里的毛绒兔子举到他面前,“给你!兔兔给你!你喜欢我吗?

”七岁的陆时晏看着面前这只被口水蹭湿了一块的毛绒兔子,沉默了三秒。然后他伸手,

接过了那只兔子。“……喜欢。”这是他这辈子第一次对一个人说这两个字。也是最后一次。

后来的日子里,陆时晏再也没有对任何人说过“喜欢”。但他的念念,从此以后,

再也没有离开过他的生活。沈念稚在陆家住了下来,一住就是十四年。沈怀远工作忙,

常年在外地,偶尔回来看看女儿,待一两天又匆匆离开。沈念稚的日常生活,

几乎全是陆家在照顾。周芸把她当亲生女儿一样疼,陆伯衡也喜欢这个乖巧的小姑娘,

逢人就说“这是我小女儿”。而陆时晏……陆时晏成了一个彻头彻尾的“妹控”。这件事,

在陆家不是什么秘密。沈念稚小时候怕打雷,每到雷雨夜,

她就会抱着枕头跑到陆时晏的房间门口,蹲在地上,小声地敲门。陆时晏每次都会开门,

把她拎进来,让她睡在自己床上,自己坐在书桌前看书,等她睡着了才去睡沙发。

后来他嫌麻烦,干脆在房间里放了一张小床,专门给沈念稚用。沈念稚上小学的时候,

被班里的小男生欺负,说她“没妈的孩子”。陆时晏当时上初中,听到这件事,

第二天就出现在了沈念稚的班级门口。十四岁的陆时晏已经长到了一米七五,

站在一群小豆丁面前,像一座冰山。他把那个欺负沈念稚的小男生堵在墙角,

居高临下地看着他,语气平静得像在念课文:“你再说一遍。”小男生吓得尿了裤子。

从那以后,全校都知道沈念稚有一个“不好惹的哥哥”,再也没有人敢欺负她。

沈念稚上初中的时候,有一次发高烧,半夜烧到了四十度。陆时晏当时已经上了大学,

住在学校,接到周芸的电话后,凌晨两点开车赶回家,把沈念稚裹在毯子里抱上车,

送到了医院。那一夜他坐在病床边,一夜没睡,手一直握着沈念稚的手,掌心全是汗。

第二天沈念稚退烧了,睁开眼睛,看到陆时晏靠在椅背上,闭着眼睛,

下巴上冒出了青色的胡茬,平时一丝不苟的头发也乱了。“哥哥。”她小声叫了一句。

陆时晏立刻睁开了眼睛。“怎么了?哪里不舒服?”他俯身过来,手背贴上她的额头。

“没有,”沈念稚摇了摇头,声音哑哑的,“哥哥,你是不是一夜没睡?

”陆时晏没回答这个问题,只是把被子往上拉了拉,盖住她的肩膀。

“以后不舒服要第一时间说,不许硬撑。”他的语气很严厉,

但手很轻很轻地揉了揉她的头发。沈念稚十七岁那年,

沈怀远做了一个决定——送女儿去英国读高中,然后直接在英国念大学。他说,念念长大了,

该独立了。沈念稚不想去。她哭了一整个晚上,眼睛肿得像核桃,

但她不敢去找陆时晏说这件事。因为她知道,如果她开口说不想去,

陆时晏一定会想办法把她留下来。而沈怀远的决定,是有道理的。

她不能一辈子躲在哥哥的翅膀底下。临走那天,陆时晏送她到机场。他全程没有说话,

只是帮她托运了行李,检查了护照和登机牌,然后把一个信封塞进了她的随身背包里。

“到了再看。”他说。沈念稚点了点头,眼眶红红的,忍了一路的眼泪终于掉了下来。

“哥哥……”她哽咽着,想说点什么,但喉咙像被什么东西堵住了。陆时晏看着她的眼泪,

眉心拧了一下。然后他做了一件他从来不会做的事——在公共场合,

在人来人往的机场出发大厅,他伸手把沈念稚拉进了怀里。他的怀抱很硬,胸膛像一堵墙,

但沈念稚觉得那是全世界最安全的地方。“别哭了。”他的声音从头顶传来,低低的,

哑哑的,“到了给我打电话。每天都要打。”“嗯……”“好好吃饭,别光吃甜食,

你低血糖。”“嗯……”“有事就找我,不管什么时候。”“嗯……”“去吧。”他松开她,

后退了一步。沈念稚擦了擦眼泪,拖着行李箱一步三回头地走向安检口。每一次回头,

陆时晏都站在原地,双手插在口袋里,看着她。最后一次回头的时候,

她看到陆时晏对她做了一个口型。她看懂了。他说的是——“哥哥在。

”第二章重逢沈念稚在到达大厅门口站了大约三分钟,手机流量终于激活了,

微信消息发了出去。她刚把手机塞回口袋,一抬头——一个人影从阳光里走了进来。逆着光,

她看不清他的脸,只能看到一个高大的轮廓——宽肩,长腿,步伐又稳又快,

每一步都带着一种不容置疑的笃定感。他走近了。光影从他脸上褪去,

露出一张她熟悉到骨子里的脸。五年了。陆时晏几乎没有变。

还是那张冷峻的、像是用尺子量着画出来的脸,还是那双深黑的、像是永远藏着心事的眼睛。

只是比五年前更高了一些,肩膀更宽了一些,下颌线更锋利了一些,

整个人像是一把被反复淬炼过的剑,锋芒内敛,却更加危险。但沈念稚不怕他。

她从来都不怕他。“哥哥!!”沈念稚的眼睛一下子亮了,

像是有人在那双杏眼里点了一盏灯。她松开行李车,朝陆时晏跑了过去——跑了两步,

被自己的鞋带绊了一下,整个人踉跄了一下,差点摔倒。陆时晏的瞳孔骤缩。他一步跨上前,

长臂一伸,准确地扣住了她的手腕,把她整个人拽进了自己怀里。

一系列动作快得像条件反射。沈念稚的鼻尖撞上了他的胸膛,硬邦邦的,有点疼。

但她顾不上疼,因为鼻腔里瞬间涌入了一股熟悉的气息——清冽的松木香,

混着一点点烟草的味道。还是那个味道。从小到大,她闻了十四年的味道。“哥哥!

”她又喊了一声,声音闷在他的胸口,带着一点鼻音,像是撒娇,又像是委屈,

“我好想你啊……”陆时晏没有说话。他低头看着怀里这颗毛茸茸的脑袋,

深棕色的长发散在他的手臂上,软软的,像一只小动物的皮毛。他的另一只手悬在半空中,

停顿了一秒,然后落在了她的后脑勺上。很轻。很克制。像是在碰一件易碎品。

“……摔了怎么办。”他的声音从头顶传来,语气淡淡的,甚至带着一点责备,

但沈念稚听得出来——那里面藏着的,是五年都没有散过的紧张。“我太激动了嘛,

”沈念稚从他怀里抬起头,仰着小脸看他,眼睛亮晶晶的,

睫毛上还挂着一滴不知道是汗还是泪的水珠,“哥哥,你怎么还是这么高啊,

我仰着脖子好累。”陆时晏低头看着她。五年没见,她好像又瘦了一点,下巴尖尖的,

脸颊上那点婴儿肥完全消失了。但眼睛还是那么大,那么圆,看着他的时候,

像是全世界只剩下他一个人。他心里某个被冰封了很久的角落,咔嚓一声,裂开了一条缝。

“嫌我高就别仰头。”他说,松开了她,退后一步,恢复了那副冷淡的模样。

但他的手很自然地接过了她手里的行李车,推着往前走。沈念稚小跑着跟在他身边,

像一只终于找到主人的小鸭子,叽叽喳喳地说个不停。“哥哥,你怎么亲自来接我了?

我以为你会让老周来的。”“顺路。”“可是你公司不是在朝阳吗?机场在顺义诶,

哪里顺路了?”“……闭嘴。”“哦。”沈念稚乖乖地闭了嘴,但只安静了三秒钟,

又开口了,“哥哥,你今天穿的西装好好看,是新做的吗?”陆时晏没理她。“哥哥,

你有没有想我呀?”还是没理。“哥哥,我给你带了礼物!

是我在伦敦的一家古董店里找到的,是一个很漂亮的袖扣,上面有蓝色的珐琅,

我觉得特别适合你——”“沈念稚。”陆时晏突然停下脚步,转过身来。沈念稚没刹住车,

一头撞上了他的手臂。“唔……”她揉着鼻子,委屈巴巴地抬头,“怎么了?

”陆时晏看着她,目光沉沉的。“你话怎么比以前还多。”沈念稚眨了眨眼睛,

然后笑了起来,笑容干干净净的,像是七月里突然吹过来的一阵凉风。

“因为太久没见到哥哥了呀,”她说,“我有好多好多话想跟你说,攒了五年呢。

”陆时晏的喉结滚动了一下。他移开视线,转身继续往前走,步伐比刚才快了一些。

“……上车再说。”老周远远地看到陆时晏推着行李车走过来,身边跟着一个娇小的女孩,

立刻下车打开了后车门。“沈**,欢迎回国!”老周笑呵呵地打招呼。“周叔叔!

”沈念稚甜甜地喊了一声,“好久不见!您看起来一点都没变老!

”老周被这一声“周叔叔”叫得心花怒放,脸上的褶子都笑开了:“沈**还是这么会说话,

快上车吧,车里凉快。”陆时晏把行李箱放进后备箱,动作干净利落。

沈念稚已经钻进了后座,正乖乖地系安全带。他关上后备箱,绕到另一边,拉开了车门。

坐进去的时候,他发现沈念稚正抱着他丢在后座上的那个文件夹,翻到了那张她的照片。

“哥哥,你怎么有这张照片啊?”她举着照片,歪着头看他,“这是我大二的时候拍的,

谁发给你的?”陆时晏一把抽走了照片,面不改色地把文件夹合上,

塞进了车门侧的储物格里。“你爸发的。”“哦……”沈念稚点了点头,没有多想。

如果她再多想一层,就会发现一个漏洞——沈怀远连自己的生日都记不住,

怎么可能专门拍了她的照片发给陆时晏?但沈念稚对陆时晏的信任是百分之百的,他说什么,

她就信什么。车子驶出机场,上了高速。车内的冷气开得恰到好处,

音响里放着很轻的纯音乐,是一首德彪西的《月光》。沈念稚认得这首曲子,

因为陆时晏从小学钢琴,这是他最喜欢弹的一首。“哥哥,你还是喜欢听这个呀。

”沈念稚靠在座椅上,侧着头看他。陆时晏目视前方,没有转头。“嗯。

”“我在伦敦的时候,有一次去听了皇家阿尔伯特音乐厅的演奏会,也有这首曲子,

”沈念稚的声音慢慢的,像是在回忆什么,“我坐在那里,听着听着就想你了。

”陆时晏的手指在膝盖上轻轻敲了一下。“想我什么。”他的声音很平,

像是在问一个无关紧要的问题。“想你在家里弹钢琴的样子,”沈念稚说,

“你每次弹琴的时候都不喜欢穿外套,衬衫袖子卷到手肘,背影特别好看。

我小时候最喜欢搬个小板凳坐在你旁边听你弹琴,听着听着就睡着了,

醒来的时候总是在你床上。”她说这些话的时候,语气很自然,

像是在描述一件再平常不过的事情。但她没有注意到,陆时晏握方向盘的手,

指节微微泛白了。“……你以前也总是在我床上醒来。”他说了一句,

然后似乎意识到这句话有什么不对,顿了一下,补充道,“因为你老是在我房间睡着。

”“因为你房间的床比较舒服嘛,”沈念稚理所当然地说,“而且有哥哥的味道,闻着安心。

”陆时晏沉默了两秒。“什么味道。”他问。“就是那种……松木香,还有洗衣液的味道,

混在一起,”沈念稚想了想,认真地描述,“很干净,很好闻。我在伦敦的时候,

专门去买过同款香味的香水,但是喷出来感觉不一样,没有哥哥身上的好闻。

”陆时晏的喉结又滚动了一下。他把空调温度调低了一度。“困了就睡。”他说,

“到家还有一个小时。”“我不困,”沈念稚摇了摇头,但话音刚落,

她就打了一个小小的哈欠。长途飞行的疲惫终于开始显现了。她的眼皮越来越重,

脑袋一点一点地往下垂。“睡吧。”陆时晏的声音突然放轻了,

轻得像是一片羽毛落在了水面上。沈念稚迷迷糊糊地“嗯”了一声,

脑袋歪向了陆时晏的方向,靠在了他的肩膀上。陆时晏的身体僵了一瞬。他没有推开她。

他慢慢地调整了一下坐姿,让她的脑袋靠得更舒服一些,然后保持着这个姿势,一动不动。

窗外的天色渐渐暗了下来,高速路两旁的路灯一盏接一盏地亮起,

橙黄色的光从车窗里流进来,落在沈念稚安静的睡颜上。她的睫毛很长,

在脸颊上投下一小片扇形的阴影。嘴唇微微张开,呼吸均匀而绵软,

一只手无意识地攥着陆时晏的西装袖口,像是在睡梦中也舍不得松开。陆时晏低头看着她。

看了很久很久。然后他伸出另一只手,

极其缓慢地、小心翼翼地将她额前滑落的一缕碎发别到了耳后。指尖碰到她耳廓的那一瞬间,

他像是被烫了一下,迅速收回了手。他转过头,看向窗外飞速后退的灯光,下颌线绷得很紧。

“念念。”他无声地动了动嘴唇,没有发出任何声音。但那两个字的口型,

清晰得像是刻在了空气里。第三章回家车子驶入了顺义的一处高档别墅区。

这里不是陆家的老宅——老宅在朝阳,是陆伯衡和周芸住的地方。

陆时晏二十二岁那年搬了出来,自己买了这栋别墅,一个人住。别墅是简约的现代风格,

灰白色的外墙,大面积的落地窗,院子里种了几棵银杏树,此刻正是枝繁叶茂的时候,

绿油油的叶子在晚风里沙沙作响。沈念稚在车子驶入小区的时候就醒了。

她迷迷糊糊地揉了揉眼睛,发现自己不知道什么时候从陆时晏的肩膀上滑了下来,

脑袋枕在了他的大腿上。而她的一只手,还攥着他的西装下摆。“!!!

”沈念稚瞬间清醒了,像一只受惊的小兔子一样弹了起来,

脑袋差点撞上车顶——被陆时晏的手掌挡住了。“莽莽撞撞的。”陆时晏收回手,

面无表情地看了她一眼。“哥哥对不起!我睡着的时候压到你了吧?腿麻不麻?

”沈念稚满脸愧疚,伸手想去帮他揉腿。陆时晏眼疾手快地握住了她的手腕,

制止了她的动作。“不用。”他的掌心很烫,手指修长有力,

轻轻松松地圈住了她纤细的手腕,还有富余。沈念稚的手腕太细了。

细得让他心里莫名地涌上一股烦躁。“你是不是又瘦了。”他松开她的手腕,语气不太好。

“没有没有,我在伦敦吃得可多了,每天都吃三顿饭——”“三顿?你以前一天吃五顿。

”“那是以前!我都二十二了,不是小孩子了,吃不了那么多了……”陆时晏看了她一眼,

那眼神像是在说“你在我眼里永远是小孩”。沈念稚被这个眼神看得心里一软,

忍不住又笑了。“哥哥,这是你的新家吗?好漂亮。”“嗯。”“我的房间在哪?

你有没有给我准备房间呀?”她眨了眨眼睛,语气里带着一点期待。陆时晏推开车门,

长腿迈了出去。“二楼,左手边第三间。”沈念稚跟着下了车,

老周已经把行李箱从后备箱里搬了出来,她想去帮忙,被陆时晏一个眼神制止了。“老周,

放门口就行。你先回去。”“好的陆总。沈**,早点休息。”“周叔叔再见!

路上注意安全!”老周开车离开后,陆时晏拖着两个行李箱往门口走,

沈念稚抱着那个鼓鼓囊囊的旅行袋跟在后面,旅行袋里那只毛绒玩具的耳朵露在外面,

一晃一晃的。陆时晏输入密码,门锁“嘀”的一声开了。他侧身让沈念稚先进去。

沈念稚走进玄关,换了拖鞋——鞋柜里居然有一双粉色的毛绒拖鞋,

尺码正好是她的——然后她抬起头,看到了客厅的全貌。整个客厅是灰白色调的,极简风格,

家具线条干净利落,没有任何多余的装饰。沙发上铺着深灰色的毯子,

茶几上放着一本摊开的财经杂志,

电视柜旁边摆着一盆绿萝——那是整个空间里唯一有颜色的东西。冷清。

这是沈念稚对这个家的第一印象。和她想象中的一样。陆时晏就是这样一个冷清的人。

他的世界里没有多余的色彩,没有多余的社交,没有多余的情感。

他把自己活成了一台精密运转的机器,冷静、高效、滴水不漏。但沈念稚知道,

在那台机器的深处,藏着一个只有她才能触碰的开关。“哥哥,你的家好大啊,

”沈念稚赤着脚踩在客厅的木地板上,转了一圈,“一个人住不觉得空吗?”“不觉得。

”“我觉得空,”沈念稚认真地说,“等我住进来了,

我要给你添好多好多东西——地毯、抱枕、花瓶、香薰蜡烛……你的家太冷了,

像样板间一样。”陆时晏把行李箱放在玄关,走进来,松了松袖扣。“随你。

”沈念稚眼睛一亮:“真的吗?那我可不可以养一只猫?我一直想养一只布偶猫,白白的,

蓝眼睛的那种——”“不行。”“为什么?”“过敏。”“你什么时候对猫过敏了?

”“……最近。”沈念稚狐疑地看了他一眼,但没有追问。她高高兴兴地跑向楼梯,

拖鞋在木地板上发出啪嗒啪嗒的声音。“我去看我的房间!”陆时晏站在客厅里,

看着她的背影消失在楼梯口,听着她的脚步声越来越远。然后他低下头,

看了一眼自己的右手。刚才握住她手腕的那只手。掌心还残留着她皮肤的触感——柔软的,

微凉的,像一块温润的玉。他把手握成了拳,又松开。然后转身走向厨房,打开冰箱,

开始准备晚饭。二楼左手边第三间房间,沈念稚推开门的时候,愣住了。

这不是一间普通的客房。这是一间……专门为她准备的房间。墙壁是浅奶油色的,

不是陆时晏惯用的灰白。窗帘是白色的蕾丝纱,风一吹会轻轻飘起来的那种。

床是一张一米五的公主床,床头是弧形的软包,上面铺着淡粉色的床品,叠得整整齐齐。

床头上方挂着一幅画——是一幅水彩,画的是一个花园,花园里有一个小女孩蹲在地上,

正在给一只兔子喂胡萝卜。沈念稚认出了那幅画。那是她六岁生日的时候,

陆时晏送她的礼物。他说是他自己画的。她一直挂在老宅的房间里,

不知道什么时候被他搬到了这里。窗台上放着几盆多肉植物,胖嘟嘟的,绿油油的。

书桌上摆着一盏台灯,灯罩是云朵形状的,打开开关,灯光会变成暖黄色,

在天花板上映出星星点点的光斑。书桌旁边有一个书架,

书架上整整齐齐地码着书——不是新买的,而是她以前在老宅房间里读过的那些书。

《小王子》《夏洛的网》《安徒生童话全集》……每一本都被包了书皮,保存得完好如新。

书架的角落里,放着一只毛绒兔子。那只兔子已经很旧了,耳朵上有一块被缝补过的痕迹,

身上的绒毛磨得有些秃了,但眼睛还是亮亮的,黑黑的,像是在看着她。沈念稚走过去,

拿起了那只兔子。这是她三岁那年,第一次到陆家时抱在怀里的那只兔子。后来她长大了,

不再抱着兔子睡觉了,但兔子一直放在她的床头。她以为周芸早就扔掉了,

没想到——没想到陆时晏把它收了起来,收得这么好,保存得这么用心。

沈念稚的鼻子突然酸了。她把兔子抱在怀里,蹲了下来,把脸埋进了兔子柔软的肚子里。

兔子身上没有味道了——太久了,什么味道都散了。但她知道,很久很久以前,

这只兔子身上沾满了陆时晏家里的味道,松木香和洗衣液,干净的,好闻的。

她在那个味道里睡了十四年。“念念。”身后传来陆时晏的声音。沈念稚赶紧擦了擦眼睛,

抱着兔子站起来,转过身。陆时晏站在门口,一只手撑着门框,居高临下地看着她。

他脱了西装外套,只穿着一件黑色的衬衫,袖子卷到了小臂,露出一截结实匀称的手臂,

手腕上戴着一只低调的百达翡丽。他看到沈念稚红红的眼眶,眉心微不可察地蹙了一下。

“哭什么。”“没哭,”沈念稚吸了吸鼻子,举起怀里的兔子,“哥哥,你还留着它啊?

”陆时晏看了一眼那只兔子,表情没什么变化。“忘了扔了。”沈念稚才不信。

她才不信一个把她的书全部包了书皮、把她的画挂在床头、把房间布置成她喜欢的样子的人,

会“忘了扔”一只破旧的兔子。但她没有拆穿他。她只是把兔子抱得更紧了一些,

然后走到他面前,仰着头看他。“哥哥,谢谢你。”她的声音很轻,很认真,

像是一个郑重的承诺。陆时晏看着她。看了几秒。然后他伸手,弹了一下她的额头。

“下来吃饭。做了你爱吃的。”“什么什么?番茄牛腩?还是糖醋排骨?”“都有。

”“哥哥万岁!!!”沈念稚欢呼了一声,抱着兔子蹦蹦跳跳地跑下了楼。

陆时晏站在房间门口,看着她欢快的背影,嘴角微微动了一下。那个弧度太小了,

小到几乎看不出来。但如果有人在这个时候看到他的表情,

一定会大吃一惊——因为那个被称为“冰雕”的男人,在那一瞬间,笑了。

第四章日常沈念稚回国后的第一周,过得像是泡在蜜罐里。陆时晏没有去公司。

这在陆氏集团引起了不小的轰动。要知道,陆时晏是一个全年无休的工作狂,

三年前感冒发烧被助理强行送回家的那次——而且那次他第二天就烧还没退就跑回了办公室。

而现在,他整整一周没有出现在公司。

副总裁李峋在微信上问了三次“陆总您什么时候回来”,前两次陆时晏没回,

第三次回了一个字——“忙。”李峋看着这个字,陷入了沉思。陆总在忙什么?

他试探性地给老周打了个电话。老周在电话那头压低声音说:“沈**回来了。

”李峋恍然大悟。沈**。那个陆总手机相册里存了两千多张照片的沈**。

那个每次喝醉了酒就会反复念叨“念念什么时候放假”的沈**。那个……陆总唯一的软肋。

“明白了,”李峋说,“那我不催了。”“别催,”老周语重心长地说,“你催也没用。

陆总现在的状态,别说公司了,天塌下来他都不会出门。”李峋:“……不至于吧?

”老周没有回答,但心里想的是——你是不了解陆总。这一周里,

陆时晏的生活轨迹简单到令人发指:早上七点起床,做早饭。八点叫沈念稚起床。

九点沈念稚吃早饭,他坐在对面处理邮件。中午做午饭。下午陪沈念稚看一部电影,

或者听她弹钢琴——沈念稚小时候也跟着周芸学过钢琴,弹得一般般,

但陆时晏每次都听得很认真。傍晚出门买菜,回来做晚饭。

晚上沈念稚窝在沙发上看书或者刷手机,他坐在旁边处理工作。十一点,沈念稚睡觉。

他继续工作到凌晨两点。周而复始。像一个精准的、围绕着沈念稚运转的卫星。这天下午,

沈念稚在客厅里弹钢琴。弹的是德彪西的《月光》,和陆时晏车里放的是同一首。

但她弹得磕磕绊绊的,有几个地方明显指法不对,节奏也有些不稳。她弹到一半,停了下来,

懊恼地趴在琴键上,发出一阵乱七八糟的噪音。“弹得好烂。”她闷闷地说。

陆时晏坐在沙发上,手里拿着平板电脑,闻言抬起头。“指法错了。”“我知道错了,

但是我不知道怎么改嘛,”沈念稚转过头看他,眼睛亮亮的,“哥哥,你教我好不好?

”陆时晏看了她一眼,放下平板,起身走了过去。他走到钢琴前,

沈念稚很自然地往旁边挪了挪,在琴凳上给他让出了一半的位置。陆时晏坐下来。

琴凳是双人的,但对他来说还是有些窄了。他的大腿几乎贴上了沈念稚的,隔着两层布料,

能感受到她身上的温度。他面无表情地把手放在了琴键上。“看这里。”他说,

修长的手指在琴键上按下了一个**,声音清澈干净。

“这个**的指法应该是这样——一指,三指,五指。你刚才用了二指,

所以后面的衔接会不顺畅。”沈念稚认真地看着他的手,点了点头。“你试试。

”沈念稚伸出手,按照他说的指法弹了一遍。她的手指纤细白皙,

在黑白琴键上跳跃的样子很好看,但力度不够,有几个音没有按实。“力度。”陆时晏说。

“我按不动嘛,”沈念稚委屈地说,“这个琴键好硬。”陆时晏沉默了一秒。然后他伸出手,

覆上了她的手背。他的手掌很大,完全包裹住了她的小手。掌心干燥温热,指节分明,

带着薄薄的茧——那是常年弹钢琴和签文件留下的。他带着她的手,按下了一个**。

“感觉到了吗?用这个力度。”他的声音从她头顶传来,低沉,平静,呼吸扫过她的发顶,

带起一阵细微的酥麻。沈念稚的心跳突然加速了。她能感觉到他掌心的温度,

能感觉到他手指的力量,能感觉到他胸膛的热度隔着几厘米的空气传递过来——“沈念稚。

”“啊?”她回过神来。“我说,用这个力度,再来一遍。”“哦……好。”她深吸一口气,

集中注意力,按照他教的指法和力度重新弹了一遍。这次顺畅多了。“有进步!

”沈念稚高兴地转过头,想跟他分享喜悦——然后发现陆时晏不知道什么时候离她很近。

近到她的鼻尖几乎擦过了他的下巴。两个人的距离突然变得无限小。

沈念稚能看到他睫毛的弧度——又长又直,在眼下投出一片浓密的阴影。

能看到他瞳孔里自己的倒影——小小的,愣愣的,像一只呆头呆脑的小动物。

能看到他薄唇上那一层极淡的、因为常年抿着而形成的水光。空气突然变得很安静。

安静到能听见彼此的呼吸声。沈念稚的脸“唰”地红了,从脸颊一直红到耳尖,

像一只被煮熟的虾。“哥、哥哥……”她结结巴巴地开口,想往后退一点。但陆时晏没有动。

他只是低下了头,目光落在她脸上。那双深黑的眼睛里,

有什么东西在翻涌——像是冰层下面的暗流,汹涌的,隐忍的,

被压抑了太久以至于快要失控的——但只是一瞬间。下一秒,他移开了视线,站起了身。

“自己练。”他说,声音恢复了惯常的冷淡,转身走向了厨房。沈念稚坐在琴凳上,

捧着自己发烫的脸,心脏砰砰砰地跳个不停。她不知道自己在慌什么。从小到大,

她和陆时晏之间的肢体接触数不胜数——他抱过她,背过她,牵着她的手走过无数条路。

她从来没有觉得有什么不对。但刚才那一刻,那一秒钟的对视,

让她感觉到了一种陌生的、从未有过的悸动。像是一颗种子,在心底最深处,

悄悄地裂开了一条缝。厨房里,陆时晏打开了冰箱,拿出一瓶矿泉水,拧开盖子,

仰头灌了半瓶。水顺着他的嘴角流下来,滑过喉结,没入了衬衫领口。他单手撑着料理台,

低着头,胸口微微起伏。冰箱的冷气扑面而来,但他觉得浑身都在发烫。

刚才那一瞬间——她转过头来的那一瞬间,杏眼里映着窗外的光,亮得像是盛了一汪泉水。

她的脸颊粉粉的,嘴唇微微张开,呼吸间带着一股甜甜的、像是草莓牛奶的味道。

他差一点就没有控制住。他差一点就低下了头

从你来到我身边的那一刻起,就注定了是一辈子
从你来到我身边的那一刻起,就注定了是一辈子
蓝翎栩翊/著 | 言情 | 已完结 | 陆时晏沈念稚
但是大家都叫我念念!”“念念。”陆时晏重复了一遍这两个字。不知道为什么,这两个字从嘴里说出来的时候,他觉得喉咙里有点痒。“哥哥!”沈念稚又喊了一声,然后松开了他的腿,把怀里的毛绒兔子举到他面前,“给你!兔兔给你!你喜欢我吗?”七岁的陆时晏看着面前这只被口水蹭湿了一块的毛绒兔子,沉默了三秒。然后他伸手...